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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药物过敏是药物副作用吗?有没有专业人事解答一下呢?
  2. 用药皮肤过敏怎么办?

药物过敏是药物副作用吗?有没有专业人事解答一下呢?

药物过敏属于药物的不良反应,用药给病人带来痛苦或者不舒服,不良反应和用药的目的没有关系,一般情况药物的不良反应是可以预先知道,但不一定都能够避免,药物的大部分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的,少部分严重不良反应是通常无法恢复的,则称为药源性病变,如庆大霉素引起的神经性耳聋。

药物的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也叫变态反应,多见于过敏体质的患者,过敏反应和用药剂量的大小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如果要发生过敏反应,用一点点或者正常的用量均会导致过敏反应,导致过敏的物质可能是药物的代谢产物或者药物自身,或者是药品的杂质引起的。主要表现为药物疹、发烧、造血系统受到抑制、过敏性休克等。

2、副反应:如曲马多用于止痛的时候会出现恶心呕吐等副作用。

3、后遗效应:停药之后,残存的还会继续发挥作用,如用艾司唑仑睡前帮助睡眠,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后患者还会有困倦、乏力等表现。



4、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肝肾功能受损、引起癌症、导致畸形或者基因突变等。毒性反应可以预知,尽量避免。

5、停药反应:如停用镇静催眠药之后出现的戒断反应。

(本内容仅供参考。)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通常人们习惯把用药后身体出现的与治疗无关的一些不适或有害反应统统称为副作用,其实专业的说法叫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从定义上来说是药品,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量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是很多药品都会有的,是一种药品的正常的属性。所以,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只有相对科学的使用!

而药物的不良反应根据不良反应的性质又分为:副作用(也叫副反应)、毒性作用、后遗效应、首剂效应、继发性反应、特异质反应(特异性反应)、变态反应(过敏反应)、依赖性、停药反应、特殊毒性等,所以药物副作用、药物过敏分别是不良反应的一种,两者虽然都属于不良反应,但并不是一回事。副作用只是一般非专业人士的一个统称,其实他们所认为的副作用不过是不良反应的代名词。


药物副作用的特点在于:与药物的固有药理作用有关,药物选择性低、作用广泛引起,一般较轻微,可恢复。例如麻黄碱用于止喘,但同时能兴奋中枢神经,引起失眠等副作用;阿托品用于解痉时,同时能引起口干、视觉模糊等副作用。

过敏反应(专业称呼叫变态反应)是指机体受药物刺激所发生的免疫反应,引起机体生理功能障碍或组织损伤。尤其是一些特殊体质的患者,用药时容易出现一些特殊反应,轻者出现皮疹、药物热等,重者则可出现休克,甚至引起死亡。比如我们大家熟知的抗生素:青霉素,轻者出现药疹,重者休克,甚至死亡。


不管怎么说,副作用、过敏反应均属于药物不良反应,只是副作用对人的伤害相对轻微,但是不管是副作用还是过敏反应,一旦发生,我们都不要掉以轻心,都要密切观察,严重的宜立即去医院对症治疗,并酌情采用停用、减量或继续治疗。

药物过敏和药物副作用都是属于药物的不良反应。

药物过敏反应与人的特异性过敏体质相关,与药物剂量无关,发生于少数人,大部分药物进入人体以半抗原的形式与蛋白质载体结合形成高分子化合物,刺激机体产生抗体或者致敏淋巴细胞,当机体再次接触相同的药物时,发生组织紊乱或组织损伤的病理性免疫应答。

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皮疹,眼睛发红、流泪甚至肿胀,心悸,胸闷,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出现休克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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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是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也是指服用药物后产生非期望的作用。对于病人可能带来不适或痛苦,轻重不一,一般情况尚可忍受。药品所产生的副作用其发生率与严重度会因人而异,不是每个人都会发生;通常与剂量有关,剂量越高所产生的副作用可能越严重。人体有时会适应某些副作用,通常服用过几次后,可能会逐渐好转。

常见的副作用有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肠胃不适、干咳、头昏、耳鸣、睡眠障碍,肌肉震颤等多种表现,依药物的不同而异。

用药皮肤过敏怎么办?

较轻的过敏的可以先自行观察,避免反复抓瘙痒的地方,使用药物半小时左右发挥作用。外用药效果较快,不过皮肤破损时不宜使用,以免加重感染。较重的过敏,要尽快去正规医院就诊。不要擅自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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